著名文化人类学家马林洛夫斯基说过:“在人类社会生活中,一切生物的需要己转化为文化的需要;现代设计正是一门以文化为本位,以生活为基础,以现代为导向的设计学科。”因此我们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应把设计作为一种文化形态来对待,在现代社会中,设计理论的研究已不仅是一门学科的深入剖析,而应是多种学科交叉的统观。把设计活动作为一种文化现象来研究,也就不仅是简单的物质功能的满足和精神需求能一言蔽之的,其中的内涵是现代设计师们所必须探究的,一件成功的设计作品必然鲜明的反映其本民族的文化特征。
一、设计文化是民族文化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设计文化是民族文化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它在文化的参与和制约下展开和完成并体现出当时文化的风貌。不同的民族文化有着不同的精神风貌和文化心理结构或者说是文化心理逻辑,反映出不同的价值观和审美观,它们在工业产品、建筑、服饰、环境建设等设计过程中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纵观设计的发展,我们可以发现,任何时代的设计都是与当地的民族文化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正如鲍列夫在《美学》中所说:“艺术设计的过程需要重新组合客体,甚至有可能从各个方面借助组合的客体。正是在文化中,人们按照全人类的经验加工着有关存在的一切印象。”
民族传统文化对设计的影响主要有以下表现:民族传统影响设计原则;民族传统影响设计师和受众的思维方式;民族传统影响设计的形式体系;民族传统影响设计的评价标准。设计无时无处不受民族传统文化的影响。尽管有些现代设计师,尤其是那些具有前卫意识的设计师,时时声称要抛弃传统,认为自己的作品是“无传统”的,但实际情况不可能如此。设计从来就不是可以恣意妄为的纯个人行为。从材料、工具、语言、表现手法等方面的显性传统到对设计认识的文化心态、思维方式、审美观点等隐性传统,都深深地影响着每一个设计师。德卢西奥·迈耶对此的评价是极为确切的:“现代的艺术家和设计师无法完全使自己脱离习俗。他不能仅因决定脱离习俗而突然声称为新史前派。”日本的现代设计在不长时间里发展到较高水平,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很多的日本设计师自觉地将日本的民族传统文化融入到现代设计理念之中。日本设计界对此评价说:“对这种机械时代,信息化社会的设计来说,也必须从与人类密切相关的效用方面来考虑传统物品所具有的‘优良质地’和温情。在人类创造、人类使用,应该给人以方便和利益的设计中,需要有效地利用日本人的传统,使其继续保持生命力。” 中国的设计界也应该重视传统继承的问题。举例来说,国人欣赏具有“高雅”、“雅致”格调的物品,实际上是受传统老庄美学宣传的“恬静淡泊”的美的影响。那么设计师在处理这一类格调的设计时,必然须遵循老庄的“大象无形”、“大音希声”的创作之道,否则是不可能让受众感觉到相应的审美意象的。这种“美”与“美”的创作之道的对应法则,正是从我国数千年的传统民族文化中提炼出来的。因此对中国传统民族文化有所了解,对中国的传统审美观有所认识,对设计师而言是相当必要的。中国古典美学中的整体意识、生态意识、人文导向、雅俗观、多元论倾向等等,都对现代的设计有着很好的启示作用。 继承并发展一切优秀的文化传统,是设计创新的前提。而脱出美学传统的物化表现,将美学传统的精神注入到设计师的头脑里并与其现代意识相结合,这本身就是一种设计理念的创新。
二、成熟的设计文化具有强烈的民族精神
设计文化具有强烈的民族性。因为全世界的文化不是来自于同一源头,所以必然就存在民族性的问题。世界上每一个民族,由于不同的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的制约,形成了与其他民族不问的语言、习惯、道德、思维、价值和审美观念,因而也就必然形成与众不同的民族文化。设计文化的民族性主要表现在设计文化结构的观念层面上,它反映了整个民族的心理共性。不同的民族,不同的环境造就了不同的文化观念,直接或间接地表现在自己的设计活动和产品中。由于设计成形于设计的意识观念、是设计意识的物化、是民族设计意识的派生、是在人们设计观念指导下的活动方式和实践成果,因此每一个设计都拉上了不同的民族色彩,打上了民族性的烙印。设计需要创造。如果没有创造,整个世界将是同一个模样,但创造是有基础的,不同的地区有其地域环境、气候条件、经济情况、人文思想、民族习惯等等差异。表现在设计方面,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特色。比如法兰西民族,地处温带海洋性气候,良好的生活环境造就了法兰西民族追求美妙而浪漫的生活习惯,时尚成了这个迷人国度奉行的生活准则。时装、香水这些体现浪漫、时尚的载体成了这个民族的代名词,洛可可风的延存与装饰艺术运动的渲染形成了一种华丽、经典的法国浪漫风格;德意志民族则不同,气候干燥、多山的自然环境造就了严谨的德国人。因而,德国的设计体现出了严谨、重视实效、重视功能和品质,就连较为倾向艺术性的平面设计在这里也自由不起来。包豪斯就是其代表,乌尔姆设计学院提出的设计就是科学技术,从而形成了重功能、重技术,缺乏艺术感的德国风格;美利坚民族是各个民族的大融合,在渴望自由的环境下造就了设计的幽默感与随意性。短暂的历史,自由的人性,使美国设计更具轻松、乐观的色彩;丹麦是北欧斯堪的纳维亚半岛上的一个小国,国土面积4万3千平方公里,人口500余万。但在国际设计界,丹麦却是一个很有影响力的国家,在城市规划与设计、建筑设计、室内设计及相关的家具、灯具等设计领域独树一帜,创造出了为世人称道的简洁、温馨、自然而富于人情味的人居环境;古代日本是自然崇拜。其传统文化借鉴了包括佛教、汉字书写体系和中国唐朝的艺术和建筑。日本的艺术既可能简朴,也可能繁复,既有楚楚动人抽象的一面,又具有现实主义精神,做到了东西方文化的交融,从日本的设计作品中似乎看到了一种静、虚、空灵的境界,更深深地感受到一种东方式的抽象。这些无不诞生于他们的民族文化观念中。中华民族历史悠久,地大物博,人与人,人与物之间讲求和谐共处,因此在自我实现的要求上表现得深沉含蓄又强烈突出,反映出一种深层次的文化内容。总之每个民族都有自我实现的愿望和追求,都在用自己的方式,包括产品设计来表现自己的民族特色,借助有形的实体表达本民族的民族性,寻求民族认同感。
三、民族文化性是现代设计中的一个重要因素
社会文明的不断提高,使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意识到了设计的民族化问题,设计必须融入当地的文化中去才可能得到持续性的发展,特别是在中国这样一个地大物博、人口众多,处于东亚文化核心地位的国度里,更是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设计的民族化并不是对传统中国文化的肤浅理解,不是“形”的简单套用和照搬,而是要将传统中国文化的精髓即“神” 融入进去。香港的著名设计师靳埭强的成功,就是因为他懂得如何将五千年的中国文化如中国水墨文化、儒家文化的精髓融入到设计中。儒家的审美标准用一个字来概括,就是“和”,“和”体现包容性,包容性必然衍生多样性。把“和”的观念应用于造物工艺,就体现在形式与功能的协调结合与造型的多样性之上。古代工艺产品讲究和谐,讲究节制,过分强调设计中的某一方面,必然会导致“失和”。这也就是为什么我国古代艺术家的造型审美趣味很少指向“五色”、“五音”、“五味”等炫人耳目之物,而更多指向“朴素”、“平淡”一类对象的根本原因所在。具体表现在艺术创作和欣赏中,就是“尚清”的审美追求。从这一层意义上来说,中国古代审美要求“内敛”,正是美善统一的自觉要求。“和”还体现在“天人合一”,表现在造物设计上就是体现“形式表达情感”的设计理念,对消费者来说购买的不仅仅是产品的使用功能,他们更需要通过让人赏心悦目的方式购买包含在产品中的人文价值、精神关怀和自我意识。设计是一种把人们的思想赋予形态的工作,设计就是将所有的人造物赋予美好的形态并附加相应的使用价值,优秀的设计是真善美的融合。现代设计从过去对功能的满足进一步上升到了对人的精神关怀,在设计中融入文化,增加产品的文化附加值,使一件产品能充分体现其本民族的特色,是现代设计师的责任所在。
四、结语
现代设计不应只是把文化当作提高自身身价的装饰,不应该仅仅满足于从传统中套用文化符号,敷衍地“借鉴”传统,而应该站在更高的地方,从文化现象中体会到当时的创造者对世界、对自己的理解。从中汲取前人具体创作背后对民族文化的理解,努力去领悟前人在创造中所体现出的民族文化精神。在我们的创作中将自己对民族文化的理解充分融入到设计中,体现我们创造的真正价值。 随着我们民族文化的不断积累和沉淀,深深蕴涵这些文化的设计思想与作品一定会被人们传承并且不断地发扬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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