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书五百三十六卷,其中本纪二十五卷,志一百四十二卷,表五十三卷,列传三百一十六卷,以纪传为中心。所记之事,上起1616年清太祖努尔哈赤在赫图阿拉建国称汗,下至1911年清朝灭亡,共二百九十六年历史。《清史稿》是中华民国初年由北洋政府设馆编修的记载清朝历史的正史——《清史》的未定稿。编修工作历时十余年,至1927年,主编赵尔巽见全稿已初步成形,担心时局多变及自己时日无多,遂决定以《清史稿》之名将各卷刊印出版,以示其为未定本。因尚无依中国传统正史体例编写的清朝史书加上《清史稿》本身史料丰富,其价值仍不可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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