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弃疾造像,施大畏作品
他几乎是不写诗的,因此,词就成了与他的生命可以互相交缠悱恻的唯一温暖——虽然他是个一心盗取天火给人间的、燃烧着的普罗米修斯,但他自己是不温暖的。
他豪放了一辈子,将硝烟焦土当成了玫瑰花园去守持。
想来给孩子取名“弃疾”、“去病”的,大都是怕孩子羸弱不能长大的父母吧?可是,他们的孩子却成为豪放派大诗人或大将军,成为某一个或两个领域里的灯,光照千里。
他是豪放派大诗人,又是大将军;他是屈原、谢安、贾谊、马援、刘琨,更是廉颇、李广、祖逖、孙权和孔明——还在青少年时期,就曾闯入数万敌军的大营深帐中,刃如霜,马如龙,取得叛徒首级。让我们相信:这个世界就有一些不可思议的人,他(她)轻易地就获得了石头与月亮双重的品质。如同一种高贵至极的树,一枝枝全往天上长,风来了,雨下了,雪落了,霜铺了,露掉了,雷劈了……但是,它也坚韧不动。十年、百年、千年,也不开花,天长地久般绿了枯、枯了绿,怒发冲冠,斗志昂扬,不像棵树。
它是不是记住了许多的事,跟杜工部的“诗史”一样?否则,如此倔强的躯干里留下那么多的年轮做什么呢?
事实也的确如此:他是宋词史上创作最多的作家,什么都可以纳入笔下三寸之地——就连骂儿子也可以写成词。他的整个一生,时刻准备着出发,然而,最后只能原地踏步,任时间流去,一寸寸,老尽少年心。
他在独处,独处中的人最易蔓生出孤独的无力感。寂寞和孤独在本质上是不同的生命体验,寂寞是世俗烟火的情绪感,是人皆有的源自于本能的感受,孤独则是超越一般情绪、升华为融于天地的深沉情感,它厚重到会让人感到齐天地、平日月的脱俗之境,是一般人难以承受的大境界。所以情歌唱得再好,还是寂寞,而辛词一出,便倍感孤独。他的孤独,夹杂着被团揉成一小把的柔情万丈,在一片杂乱的声音中更显寂静。
八百年也挡不住他出师未捷的疼痛。《破阵子》是他的伤口:“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沙场秋点兵。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可怜白发生!”
沙场,在书上是那么远的一个词。是琵琶弦上拨着的徵音,是一挑过了年忘了摘下来的红灯笼,独自挂在屋檐下,晃啊晃……他以抗金复国为己任,聚义军,杀叛逆,策动万人,北伐,南下,几乎穷尽了一生。
词中密集的军事意象群,连续成雄豪壮阔的审美境界,有着无以言表的、茂长的精神力量美和崇高美——这个时代多么缺乏精神力量美和崇高美,精神力量和崇高就有多么美。
我们需要精神力量美和崇高美,就像我们已不再常去看月亮升起,而生活需要披一身的月色,如此,才能把故事静静展开。
哪个朝代的哪个诗人不想归隐呢?他也是归隐的。那本应是他一生中最安静的时刻,累了的时候,他偶一为之,就手写下那些清甜小瓜似的词句,叫每一笔速写都带给人无以言表的美好,譬如:“昨夜松边醉倒,问松‘我醉何如’。只疑松动要来扶,以手推松曰:‘去!’”而他在田野上自由自在走来走去的样子,仿佛伸手可及——他在那样的词里,活泼、愉快,仿佛只是一名在愁人的月光下醉酒的书生,坐着慢船去了一个并不在地图上存在的地方,四面全是树,很绿,一层一层,掩映得一些低小的草房子仿佛有许多意味深长的话语,闭口没说出来;许多不知名的鸟雀飞过,说着与人不相干的事。那里当然仍旧存在着每一样都有趣无比的农事以及每一个古老朝代里失传的方言,山坡上撒满一群被他驯养了的、无人认领的小羊似的汉字,充满喜悦和安详。
然而他生命中始终不曾真正有过一天安心安稳的日子,辜负了他多么恬淡的田园词。
他几乎是不写诗的,因此,词就成了与他的生命可以互相交缠悱恻的唯一温暖——虽然他是个一心盗取天火给人间的、燃烧着的普罗米修斯,但他自己是不温暖的。
所以,我们无法记住他走过的全部路程,却永远地记住了他一生的不温暖。虽然我不曾迎风饮酒,但是一点也不妨碍我在似是而非的睡眠中开出一间铺着夕光的酒馆,让时间在那一瞬穿越到遥远的某个时候,与“不知筋力衰多少,但觉新来懒上楼”的他盐水花生黄酒红酒青灯对坐,白发翁媪,说一点热乎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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