柿霜糖的美味让鲁迅总是惦记着,以至于夜里都睡不着,实在忍不住,爬起来又吃掉大半。
某个绍兴特产小吃,堂而皇之打着“鲁迅最爱”的旗号。可见,鲁迅的吃,是大大有名的。一个时刻准备举起匕首、投枪的战士,一个经常怒发冲冠的英雄,居然也是个馋嘴?这不禁让人好奇也倍感亲切起来,印象中笔伐的先生不苟言笑不易接近,相比起来,爱吃的鲁迅可不就是个邻家大哥么?
在《朝花夕拾》中,鲁迅曾这样说:“我有一时,曾经屡次忆起儿时在故乡所吃的蔬果:菱角,罗汉豆,茭白,香瓜。凡这些,都是极其鲜美可口的;都曾是使我思乡的蛊惑。”鲁迅爱吃,却并非山珍海味、大鱼大肉,自家吃的菜与普通市民没什么区别,常常只是“老三样”:一碗素炒豌豆苗,一碗笋炒咸菜,一碗黄花鱼,用萧红的话说“简单到极点”,只有有客时,才会丰盛一些。其实让鲁迅情有独钟的是零食,尤其是甜食。这其实是鲁迅先生一直以来的嗜好。在日本留学时,他特别青睐一种叫“羊羹”的茶点,这羊羹与羊肉无关,而是“用小豆做成细馅,加糖精制而成,理应叫‘豆沙糖’才是正办”。回国后,周树人思之念之,不惜托人从日本漂洋过海寄来食之,且有日记记载:“午后得羽太家寄来羊羹一匣,与同人分食大半。”
先生还甚喜水果。饭后出去喝茶,喝完茶又“步至杨家园子买蒲陶,即在棚下啖之”。难以想象,那位严肃冷峻的先生也曾买完葡萄急不可耐站于街市大吃特吃,让人忍俊不禁。鲁迅日记还有记载:“夜作书两通,啖梨三枚,甚甘。”一口气吃下三个梨,真叫人替他的胃担心!鲁迅爱吃水果,在朋友中应是很有名的,有次上街买日本产的青森苹果,遇到日本朋友,遂被“强赠一筐”,鲁迅乐呵呵携之而归。
鲁迅的形象一直是“横眉冷对”,其实他也有馋嘴甚至孩子气的一面。1926年,鲁迅作《马上日记》,爆料了自己吃柿霜糖的情节:有朋友从河南来,送给鲁迅一包方糖,鲁迅打开一尝,“又凉又细腻,确是好东西”,迫不及待吃起来。许广平告诉他,这是河南名产,用柿霜制成,性凉,如果嘴上生些小疮之类,一搽便好。鲁迅于是用文字记下了他当时的遗憾:“可惜她说的时候,我已经吃了一大半了,连忙将所余收起,预备嘴上生疮的时候,好用这来搽。”收是收了,可是这美味却让鲁迅总惦记着,以至于夜里都睡不着,实在忍不住,爬起来又吃掉大半——“因为我忽而又以为嘴上生疮的时候究竟不很多,还不如现在趁新鲜吃一点,不料一吃,就又吃了一大半了”。如此率真可爱如孩童,读罢令人莞尔。
鲁迅爱吃点心,除了买来孝敬母亲,好客的他也经常招待客人同吃。不过这招待,却是男女有别。最初,鲁迅是一视同仁的,谁料先生们战斗力实在太强。渐渐地,这些“光盘族”让鲁迅有了戒心,开始算计起来,不得已以落花生取代。女士就无妨了,“她们的胃似乎比他们要小五分之四,或者消化力要弱到十分之八”,这损失,微乎其微,“精于算计”的鲁迅乐得送个人情。
对零食的青睐,让鲁迅不仅屡以记载,还在杂文中对点心的来龙去脉、演变历史娓娓道来、如数家珍。《零食》一文中所述“那功效,据说,是在消闲之中,得养生之益,而且味道好”,更为喜欢零食找到了理论依据。
然而,鲁迅病了,“什么都吃不落”的他连茶也不愿意吃,况零食乎?许广平端到楼上的方盘,去时满满的,半小时后,又照原样一动没有动地端下来了。“我们都是马二先生,吴敬梓写马二先生那么馋,吴敬梓自己一定很馋的”,鲁迅这个很馋的“马二先生”的舌尖终敌不过肺病的折磨。1936年10月19日,战士鲁迅工作完了,搁下他的匕首、投枪,留下嗜好零食的邻家大哥形象,供后人去感念、去亲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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