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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宗羲

黄宗羲

黄宗羲(1610~1695),字太冲,号南雷,浙江余姚人,学者尊为梨洲先生。明末清初杰出思想家,其启蒙思想完全没有外来思想影响,空前绝后,被称为“中国思想启蒙之父”,并与顾炎武、王夫之、方以智并称为清初四大家。

黄宗羲之父黄尊素为万历进士,天启中为御史,是东林党人,因弹劾魏忠贤而被削职归籍,不久下狱,受酷刑而死。崇祯元年(1628),十九岁的黄宗羲“袖长锥,草疏,入都讼冤”,击杀狱卒,哭祭于诏狱中门,浩气震动内外,崇祯帝叹称其为“忠臣孤子”。归乡之后,发愤读书,“愤科举之学锢人,思所以变之。既,尽发家藏书读之,不足,则钞之同里世学楼钮氏、澹生堂祁氏,南中则千顷堂黄氏、绛云楼钱氏,且建‘续钞堂'于南雷,以承东林之绪”。又从学于著名哲学家刘宗周,得蕺山之学。十年后,在南京参与一百四十人公布《留都防乱公揭》,揭发阉党阮大铖的祸国殃民之罪,遭到残酷镇压,亡命日本。清顺治二年(1645),清军南下,弘光政权崩溃,鲁王朱以海监国于绍兴。清军入关后,黄宗羲招募里中子弟数百人组成“世忠营”,在余姚举兵抗清,达数年之久,鲁王政权授以监察御史兼职方之职。在配合张煌言进行复国活动失败后,漂泊海上,至顺治十年(1653)始返回故里,课徒授业,著述以终,至死不仕清廷。

黄宗羲为学领域极广,成就宏富,于经史百家及天文、算术、乐律、释道无不涉猎,而史学造诣尤深,清政府撰修《明史》,“史局大议必咨之”。他身历明清更迭之际,认为“国可灭,史不可灭”。他论史注重史法,强调征实可信。在哲学上,认为气为本,无气则无理,理为气之理,但又认为“心即气”,“盈天地皆心也”。在政治上,他从“民本”的立场深刻批判封建君主专制,提出君为天下之大害,不如无君,主张废除君主“一家之法”,建立万民的“天下之法”。他还提出以学校为议政机构的设想。他精于历法、地理、数学以及版本目录之学,并将其所得运用于治史实践、辨析史事真伪、订正史籍得失,多有卓见,影响及于整个清代。

黄宗羲一生著述大致依史学、经学、地理、律历、数学、诗文杂著为类,多至50余种,300多卷,其中最为重要的有《明儒学案》、《宋元学案》、《明夷待访录》、《孟子师说》、《葬制或问》、《破邪论》、《思旧录》、《易学象数论》、《明文海》、《行朝录》、《今水经》、《大统历推法》、《四明山志》等。黄宗羲生前曾自己整理编定《南雷文案》,又删订为《南雷文定》、《文约》。

学术成就

一、“气”一元论的哲学观

黄宗羲推崇先师刘宗周的“离气无理”说,在继承前人的基础上,有自己的特点。

首先,他和罗钦顺、刘宗周一样,主张“盈天地间皆气”之说。他认为:“天地间只有一气充周,生人、主物。”(《孟子师说·浩然篇》)“通天地、亘古今,无非一气而已。”(《太极图讲义》)就是这一气的运动,由动静而阴阳,由“千条万绪、纷纭胶轕”而成四季和万物的生长收藏。“气”是万物的本原,不论在时间上、空间上均为无限,坚持了“气”一元论。

其二,他主张“离气无所谓理”。他认为刘宗周的“离气无理”说与宋儒的“理为先天”说是“南辕北辙,界限清楚,有宋以来所未有也”(《明儒学案·蕺山学案》)。他坚持理为气之理,并据此批评薛瑄所主张的理气无先后之分说和理为主、气从理的观点。他认为“无气则无理”、“理为气之理”,并指出理气都在变化,“日新不已”,故均有聚散。他也批评了曹端的分理气为二的观点,指出“浮沉升降者”为气,“浮沉升降不失其则者而言”是为理,故而“一物而两名,非两物而一体也”。

其三,由上述出发,主张“器在斯道在,离器而道不可见”的道器论。他说:“道、理皆从形气而立。离形无所谓道,离气无所谓理。天者,万物之总名,非与物为君也。道者,万气之总名,非与器为体也。”(《子列子行状》)

其四,以“气”一元论解释心性关系,批评罗钦顺的心性论之以性为体、以心为用。他把理气、心性、性情三者联系在一起,认为三者皆本于一。与气生理一样,他主张心生性,故而心是体、性是用,而“人受天地之气以生”,改造了王学,具有明显的唯物主义倾向。但黄宗羲在强调理气、心性、性情的“气”“一本”之同时,又说“盈天地皆心也”(《明儒学案序》),赞赏孟子的“万物皆备于我”,又力图把气与心统一起来,显示出其不彻底性,而成为二元论者。

其五,黄宗羲是坚定的无神论者,赞成神形随灭的神灭论。他对鬼神迷信、无稽方术、佛教轮回等进行了大量的批判,并力图用当时的科学认识去解释自然界的一些令人“大惑”的现象。

二、《明儒学案》、《宋元学案》对宋明理学的总结

《明儒学案》是黄宗羲在康熙十五年(1676)完成的一部学术史著作,共62卷,立自崇仁、白沙、河东、三原、姚江以至东林、蕺山等17个学案,详细记述了明代理学各家的行状和思想学说,论述了各学派的源流演变和特点。继而,黄宗羲又以20年时间编纂《宋元学案》,惜不及成书而逝世,后经其子黄百家、私淑北子全祖望续修,至清道光间由王梓材、冯云濠校定为百卷并定书名。全书立案91个,其中黄宗羲所立59个,详细论述了宋、元时期理学的产生和发展。两书论述了宋明理学产生、发展和演变的历史,分析了理学家的学统师承关系,是我国最早的学案体的宋明理学史巨著,也是中国学术史研究的开山之作。

系统总结宋明理学史 两书客观地、全面而系统地论述了理学发展的全过程,大体分为发端、确立、传衍、分派、合流、演变等阶段。北宋初,胡瑗、孙复开义理说经之风,倡“明体达用之学”于苏湖、齐鲁,是为宋明理学之开端。北宋中期,周敦颐、张载、二程阐发“性道微言”,弘扬孔孟正学,创立濂、洛、关学,奠定理学的基础。及至南宋,朱熹集二程以来洛学之大成,故学者以程朱理学并称。与此同时,陆九渊以“发明本心”为宗旨,别立心学一派,经元代朱陆合流,其学式微。明初陈献章承其余绪,开启明代心学之先河。至明中期王守仁集陆九渊以来心学之大成,故学者以陆王心学并称。宋明理学之发展演变史,即程朱、陆王两派的兴衰史。而两派的学统均渊源于濂洛之学,故自南宋以来,和会两家学术异同之风始终存在。明中期后,朱学走向词章之弊,王学崛起并得到广泛传播,按地区而分王门为浙中、江右等派。至于晚明,王学禅化之弊益显而走向末路,出现了修正王学的倾向以及以朱学批评王学的学派。刘宗周出于王学而超越学派,评判心学之短长,故以蕺山学案为卷末,肯定了刘宗周为明代王学之殿军。《明儒学案》对于出自王门而又别立学派的泰州学派和反理学的王廷相、吕坤等人,也各立学案,显示了当时的学术面貌。二书的编纂基本符合历史实际,对于宋明理学作了总结。

“一本万殊”与“会从合一”的方法论 黄宗羲以“气”一元论的哲学观为基础,建立了“一本万殊”和“会众合一”的方法论,作为经史学术研究的准则。他在《明儒学案发凡》中说:“学问之道,以各人自用得着者为真。凡依门傍户、依样葫芦者,非流俗之士同经生之业也。此编所列,有一偏之见、有相反之论,学者于其不同处正宜着眼理会,所谓一本而万殊也。”故他在两部学案中能够做到兼综百家、兼容并包、分别立案,以反映宋明理学史的全貌。在文献资料的搜集整理上也是兼收各派。这正是黄宗羲学术思想的可贵之处。他在“一偏之见”和“相反之论”的整理分析中,集百家的学术思想,以求得出符合客观的和比较真实地反映历史真貌的认识。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达到“会众以合一”。他以“穷经”为例,说明对于浩如烟海的历史文献,必须由“穷经”而归纳出正确的“合一”的观点。同样,在百家的言论思想中,采得精华以为主流,以总结和揭示时代的精神。由于“一本万殊”、“会众合一”方法论的正确,黄宗羲在经学、史学、哲学、文学、科学等诸多学科上都取得了杰出的成就,他的《明儒学案》和《宋元学案》对宋明理学的总结,至今仍为研究宋明学术史不可或缺的宝贵巨著。

“经世”宗旨和批评精神 黄宗羲遵循他父亲黄尊素“经术所以经世”的遗训,毕生致力于经世致用之学。除了他的《明夷待访录》鲜明地反映了他的政治、社会思想的治世宗旨外,在学术上他提倡研究学问必须着眼于现实社会,这正是对泛滥于当时的空虚学风的否定。黄宗羲出自阳明王学、渊于蕺山师说,而又改造王学,有其独到之处。他推崇王阳明的“致良知”说,称颂其使“人人有个作圣之路。故无姚江,则古来之学脉绝矣”(《明儒学案·姚江学案序》),但他还兼综百家、打破门户之见,兼收各家文献,立足于经世之需,公道地评判朱学和王学的流弊。他主张:“道也者,天下之公道也;学也者,天下之公学也,何必别标宗旨。”(《明儒学案·浙中王门学案》)他站在总结宋明理学的高度,从历史的、现实的需要出发,力图确立一个评论学术是非的客观标准,这是难能可贵的。尤为突出的是,黄宗羲出自王学,但无门户之见,能针对王学末流走向空虚的“时风”、不务“工夫”、空谈“本体”、不务实学而“别标宗旨”的流弊进行实事求是的批评。同时,他对王阳明的“致良知”说也作了一些改造。王阳明的“致良知”说,是一个唯心主义的命题,这个命题认为,每个人都先天有一个“一待虑而知,不待学而能”的“良知”(即他说的是非之心),只要充分发挥这个“良知”的作用,就能认识、改造世界,就能治国平天下。黄宗羲对这个命题表示了异议。他指出:“致良知”说,是在阳明晚年,“未及与学者深究其旨”的情况下提出的,以后又经过弟子们的辗转述说互为讹误,已“非复立言之本意”(《姚江学案》)。这种解释虽说似有为阳明辩解之意,但却也明显地表示了他本人对“致良知”说的否定态度。对于阳明心学心是本体的说法,作了如下的解释,他说:“心无本体。工夫所至,即其本体。”(《明儒学案序》)他把“工夫所至”与“心”相结合,也就是说在认识过程中发挥心的作用,这才成为本体,实际上已经对阳明的“良知”之心进行了改造。同时他又指出要由内向外,要人们用心去接触“万殊”客观现实,通过耳目等感官接触外界事物,再由心去思索,才能有“知”。他说:“世人之心,离了事物更无泊处,只得循于耳目。”(《多是人也章》)他又进一步提出“知”(“巧”)是产生于“行”(“熟”),说:“规矩熟而巧生,巧即在规矩之中,犹上达即在下学之中。学者离却人伦日用,求之人生以上,是离规矩以求巧也。”(《梓匠轮舆章》)这不但与王阳明的“知行合一”说完全相左,而且把学术与“人伦日用”紧密相连,反映出学术宗旨的新趋向。黄宗羲还处处提倡实行,把学术与事功统一起来,在学术研究中强调务博综、尚实证,抨击当世儒者以伊、洛门下的“语录”为本,欺世盗名、置国难民生于不顾的空虚学风。梨洲之学是为经世实学,无论是他的政治、社会思想,抑是他的经史之学的研究,都深深植根于为现实社会服务。他的独具匠心的学术史巨著《明儒学案》、《宋元学案》总结了宋明理学,并开启了中国思想学术史的研究。他的《明夷待访录》,通过对明朝覆亡的教训,抨击封建专制政治制度,尖锐地指出:“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原君》)并指出:天下的治乱,并不在于“一姓之兴亡,而在万民之忧乐”,表达他为“万民”而斗争的思想精神,闪烁着早期民主启蒙思想的光彩,成为实学高潮的巨浪。

三、诗文

黄宗羲论文主张言之有物,反对那些“徒欲激昂于篇章字句之间,组织纫缀以求胜”,讥刺内容“空无一物”的作品(《陈葵献偶刻诗文序》)。其传状、碑志文,涉及人物的方面很广,从各种不同的角度反映了明清之际大变动的社会面貌。他身为史学大家,对明朝历史典故极为熟悉,且多身历见闻,又善于叙事,故写来都逼真传神。其中尤着力表彰忠臣义士的坚定节操和壮烈行为。张煌言坚持抗清19年,不幸被俘,从容就义;明末遗民余若水隐姓埋名,清苦自持;周难一投老穷荒,“出没瀑声虹影之间”,黄宗羲都为他们写墓志。在《子刘子行状》中,对刘宗周诤臣兼学者的形象,倔强鲠直的性格,刻画得很成功。明末东林、复社的反宦官斗争、南明政权内部抵抗派和投降派的斗争,也得到了深刻的反映。

黄宗羲诗的成就不及散文,但也留下了一些可诵之作。他的诗直抒胸臆,不事雕饰,多故国之悲,怀旧之感。如《感旧》的“可怪江南营帝业,只为阮氏杀周镳”,讽刺了南明弘光朝的马士英、阮大铖的倒行逆施。《山居杂咏》中:“锋镝牢囚取次过,依然不废我弦歌。死犹未肯输心去,贫亦其能奈我何?”充分表现诗人对抗逆境的顽强意志和乐观精神。

作为中国古代民主思想的一个伟大代表,黄宗羲是一位立足于当时现实而又跨入了未来的伟大思想家,西方学者将他同英国的约翰·洛克、法国的卢梭和孟德斯鸠相提并论,赞为十七世纪升起在东西方的光芒四射的明星。黄宗羲积极变革的主张,对封建君主专制的揭露与批判,以及他所倡导的学术“经世”的观点等等,都给当时政治、经济和学术带来了很大的影响,他也由此成为当时进步思潮的杰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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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学网  2014-06-29  6286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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